時間:2025-03-25 11:41:00 | 來源:
為推動中國(深圳)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跨境電商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我局擬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海外倉服務資助項目以降低跨境電商海外備貨模式經營成本,現面向社會公開遴選跨境電商公共海外倉企業參與登記,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共海外倉的定義
公共海外倉是指由比較成熟的物流倉儲服務商根據目的國(地區)法規建立的海外備貨倉或者中轉集貨倉,依托信息化系統管理,幫助外貿經營主體完成從國內集貨、出口退稅、國際運輸和清關、海外倉儲管理及目的國(地區)配送的全程跨境物流模式。
二、認定對象
在深圳市內(含深汕特別合作區)實際從事跨境電商相關業務,在全球至少1個國家(地區)依法注冊或辦理合法手續,開展跨境電商海外倉業務。
三、基本條件
1.海外倉企業未被國家、省、市有關部門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失信懲戒,明確限制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且在限制期內。
2.海外倉企業應對提交佐證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套取、騙取財政資金。
四、專項條件
1.持有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2.對外投資經營股權關系清晰,申報企業需直接或間接持有海外倉境外投資主體超過50%的股份;
3.能為外貿經營主體提供通關物流、入庫分揀、入庫質檢、本地配送、展示、售后維修、退換貨管理、信息化數據服務、營銷推廣、金融保險等綜合服務中的至少3項服務;
4.具備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統,信息化系統應包括ERP(企資源管理系統)和WMS(倉庫管理系統),其中ERP應具備但不限于訂單管理、庫存管理、頭程運輸管理、計費結算等功能;
5.服務全國外貿經營主體50家及以上。
五、有關要求
1.海外倉企業的信息化管理系統能夠穩定對接深圳跨境電商線上綜合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深圳綜服平臺”),清晰記錄和存儲用倉企業跨境電商出口貨物的集裝箱號、海空運運單號、合同批次號或航班號等信息,且系統數據不可篡改。
2.海外倉企業需與市商務局簽訂合作協議,配合組織開展企業資料收集、資金撥付、專項審計和績效評估等工作。
3.海外倉企業需對資助服務項目進行宣傳推廣,提高政策知曉率和參與度。
六、申報材料
1.海外倉企業與綜試區公共服務平臺、海關系統等對接情況說明及系統截圖。
2.海外倉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3.海外倉企業股權架構圖。
4.海外倉企業與其合作方相關通關物流、入庫分揀、入庫質檢、本地配送、展示、售后維修、退換貨管理、信息化數據服務、營銷推廣、金融保險等其中3項服務合作協議或備案資料。
5.公共海外倉ERP、WMS系統應用開發合同、系統截圖等證明材料。
6.海外倉企業與50家及以上國內外貿經營主體簽訂的合同(協議),以及外貿經營主體支付公共海外倉相關服務費用憑證。
七、申報材料要求
1.材料一式兩份,按A4紙規格打印,膠裝成冊,加蓋騎縫章。
2.按“六、申報材料”順序編排,附目錄并標注頁碼,對應材料內容頁碼清晰。
3.涉及外文文件需提供中文譯本,翻譯件加蓋公司公章。
4.電子版請提供目錄索引格式的PDF文檔,連同視頻資料刻錄光盤(一式兩份)隨紙質材料報送。
5.上述材料請于2025年3月28日下午下班前,提交至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一路1號大中華國際交易廣場12樓1212室,電子版可先行發送至郵箱(dzswc@commerce.sz.gov.cn),郵件名稱為“企業名稱+資助項目申報材料”。
如有疑問,請積極向我局聯系人(電話:88107058、88107054)咨詢。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務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