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0日,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發出財綜〔2011〕127號《關于公布取消253項涉及企業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決定自2012年2月1日起,取消253項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涉及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其中部分內容涉及物流企業。如,"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橋涵補償費"等是物流企業多年反映,中物聯"60條"政策建議曾經提到的內容,政府部門已明令取消。
為使物流企業及時了解相關政策,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現將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原文轉發如下,并列出部分已公布取消的與物流企業相關的原收費文號。如查詢該文全部附件,請按文號從網上下載。